按照西安工业大学科技处有关通知,我院拟组织开展对2011年以前立项实施的校基金项目的集中验收工作。根据《西安工业大学校长基金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做好该项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:项目研究周期结束,但尚未开会验收的均属于未结题项目。
二、验收安排:对于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(重点项目除外),学院组织相关专家集中安排验收,验收要求、过程严格按照《校长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项目》执行。验收结束后,报送验收资料纸质及电子版至科技处备案。
三、验收时间:2012年06月01日下午2:00。
材料与化工院
2012.05.15